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关于长乐华侨中学校服采购方案优化征集公告
- 2025-09-02
项目名称: 关于长乐华侨中学校服采购方案优化征集公告
招标公司: 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
采购标的物: 校服采购方案优化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致各潜在供应商:
1 、根据长教综【 2025 】 89 号 关于规范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我校需进行校服采购, 2 025 年 9 月 2 日 1 9 点 3 0 分我校拟在科技楼阶梯教室 欢迎各潜在供应商(或设计单位)派技术人员与我校联系对接,在 2 025 级 新生家委会和校服选用小组会议对我校校服前期方案进行优化。方案优化征集公告时间: 2 025 年 8 月 2 9 日至 9 月 2 日。
2 、现场报名时间: 2 025 年 8 月 2 9 日至 9 月 2 日上午 9 点 --16 点,报名时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品牌授权经销商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至少提供一份校服相关的案例, 并进行现场签到。
3 、现场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 156 号长乐华侨中学校内。
4 、现场查看过程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 、优化方案提交截止时间: 202 5 年 9 月 2 日上午 1 9 点。
6 、优化方案提交地址:长乐华侨中学校行政楼七层办公室。
7 、现场方案提交要求:
7 .1 提交方案时需提供如下材料(复件件需加盖公章),不符合条件的将不受理其提交的方案。
7.1.1 法人委托书或授权函 1 份。
7.2.2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
7 .2 各潜在供应商(或设计单位)提交的优化方案封面和内容都不得体现供应商的名称、所设计提供的设备和软件、平台的品牌、型号或名称,如方案中有设备或软件、平台的截图,需将设备的品牌和软件名称隐去,如在后期评审中发现不符合此条款要求,将不作为候选方案。
7 .3 至少提供一份校服的实物,并提供相关的质检证明,作为评审的依据。
7.4 优化方案评审:根据教育局文件规定要求, 最后由新生家委会全权委托学校党委(校务)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在保证前期校服方案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确定最终优化的方案。
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 156 号长乐华侨中学
联系人:李副主任 电话: 28200 921
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
202 5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