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第二医院新院区共享充电宝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5-08-28
项目名称: 福建三明市第二医院新院区共享充电宝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FJSZ(YA-2025)采购012号
招标公司: 福建三明市第二医院
采购标的物: 共享充电宝租赁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三明
三明市第二医院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 三明市第二医院 新院区共享 充电宝 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盛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Z(YA-2025)采购012号
项目名称: 三明市第二医院 新院区共享 充电宝 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低限价(租金):1656元/月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最低单价限价(元/台)
谈判保证金(元)
服务时间
第一包
三明市第二医院 新院区共享 充电宝 租赁项目
46台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36
1000
合同签订后三年
注:投标人的谈判报价不得低于最低单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出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方式:现金或转账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8日上午09:40(北京时间)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司地址:
邮 编:电 话:
联 系 人:
购买谈判文件、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