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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延安村民委员会延安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2025-06-13

项目名称: 延安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招标公司: 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延安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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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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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002001001 b17a5788-ac4a-421d-b912-fcf17a44e710 2025-06-19 08:30:00.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安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已由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 延委振兴办( 2024 ) 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延安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延安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延平区大横镇延安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 1107266 元 ,其中 (暂列金: 50249元 ;暂估价: 52000元 )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延安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广场铺装约 900平方;节点二文化体验区铺装约2100平方, 3.5米杆定制太阳能庭院路灯56套, 排水管沟 389米,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500万元,招标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以上,技术负责人无职称要求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107266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且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具体人员资格、数量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园林绿化专业中 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园林绿化 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 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35分;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都将被否决投标(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5、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6、按《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7、园林绿化类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2 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8、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岗位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应符合《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附件2、3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且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6 月 13 日 16 :00:00 至 202 5 年 6 月 19 日 8 : 30 : 00 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延平区基层小微项目监督阳光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福建版 )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K=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 万元整人民币 ( ¥ 2 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现金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具体递交方法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现场开标会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5 年 6 月 19 日 0 8 : 3 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延平区基层小微项目监督阳光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延平区基层小微项目监督阳光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延安村民委员会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延安村 ,邮编: 353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武夷香榭小区 Bc连体楼201室 ,

邮编: 353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联系人: 郑女士

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延平区基层小微项目监督阳光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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