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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贝镇天峰亭红色文化景点登山步道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2025-06-12

项目名称: 虎贝镇天峰亭红色文化景点登山步道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 FJYS宁采[2025]-031号

招标公司: 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登山步道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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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人民政府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 虎贝镇天峰亭红色文化景点登山步道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虎贝镇天峰亭红色文化景点登山步道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备案编号: /

3.项目编号: FJYS宁采[2025]-031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1 :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204063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191819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虎贝镇天峰亭红色文化景点登山步道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00

204063 .00

建筑业

采购包 1 :

( 1 )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虎贝镇天峰亭红色文化景点登山步道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91819 .00

总价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 :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 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 特定条件:

采购包 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 ( 响应 ) 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 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 / 小 / 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 )》的通知(国统字〔 2017 〕 213 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 1 :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供应商报名期限: 202 5 - 6 - 13 09:00 至 : 202 5 - 6 - 19 17 : 30 。

7.1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地点及方式: 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 1.现场报名: 将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填写清楚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 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填写清楚 加盖公章扫描 和报名费转账截图 发送至指定邮箱( 840702089@QQ.com )办理报名手续 ,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公司名称 (盖章)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1

手机: 电话:

报名时间:

9.采购文件售价: 30 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 11 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 202 5 年 6 月 25 日 10 : 0 0 分前送至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置业小区 11 号楼 204 ,由 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 ) 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

13、采购人: 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旧厝村中心路 6号

邮 编: 352100

联系人:黄垂丹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4、代理机构: 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置业小区 11号楼204

邮 编: 352100

联系人: 小翁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 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保证金 :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宁支行

户 名: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 35050查看完整信息48

注: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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