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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污水明管化改造项目交易公告

  • 2025-06-12

项目名称: 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污水明管化改造项目交易公告

招标公司: 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污水明管化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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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件

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污水明管化改造项目 已由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债及自筹 ,行政监督部门为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 龙安化工园区

2.2 控制价(估算价): 37.30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 37.2972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 设计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4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及概算为15日历天,初设批复后施工图设计为1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关于市政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有关职能部门审批

2.6 其他要求: (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本次设计费暂按建安费1544.95万元为计费基数的60%计取,最终设计费基数按发改批复的概算建安费为准;(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投标人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所谓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是指具有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出具的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的证明】。(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设计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

3.3 其它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本项目依据《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文件要求,采取“摇定结合”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为:要素票决定标法,定标要素包括:1、需提供近3年内市政排水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所要求的反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06月18日15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 交易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5时30分

5.2 交易地点: 福鼎市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流美路333号公交大楼二楼

联系人:叶礼龙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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