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中国电信松溪分公司电源日常零星维修对外承包项目
- 2025-06-05
项目名称: 2025-2027年中国电信松溪分公司电源日常零星维修对外承包项目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松溪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零星电源装维工程、小型装维修工程、电源日常零星维修对外承包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南平
【 2025-2027年 中国电信松溪分公司电源日常零星维修对外承包项目 】
公开 询 比 文件
采购 人: 【 (盖章)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松溪 分公司
2025 年 5 月 29 日
目 录
第一章询 比 公告 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1. 总则 3
2. 询 比 文件 3
3. 应答文件 3
4. 应答 4
5. 唱价 4
6. 评审 4
7. 采购结果确定 4
8. 合同签订 5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5
10. 纪律和监督 5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5
第三章评审办法 6
评审办法前附表 6
1. 评审标准 7
2. 评审程序 7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 即合同文本 ] 8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技术规范书 / 工作任务书】 8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8
第一章 询比 公告
【 2025-2027年 中国电信松溪分公司电源日常零星维修对外承包项目】,采购人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松溪 分 公司】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 询比 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025-2027年 中国电信松溪分公司电源日常零星维修对外承包项目 , 的内容包含: 电源日常零星维修、查障、更换电源设备、零星电源装维工程等相关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次项目该项目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松溪 分公司 提交的等相关内容。
1.2采购内容: 2025-2027年 中国电信松溪分公司电源日常零星维修对外承包项目 详见第五章。
1.2.1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 应用说明: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集团公司统一制定评估产品品类目录,须准确填写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以免影响供应商不良行为在采购实施环节的应用。采购内容无对应的“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的,该信息项应该填写“无”。使用其他格式表述采购内容的,应该注意不能遗漏“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信息的表述。]
1.2.2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34 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报价最高项目折扣100%,高于最高限价折扣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合同有效期为 24 个月或单个施工委托任务书累计金额达到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上限,两者先到者为截止。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
2.1.2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 询比 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询比 。
2.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 (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 4)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4 年 12 月 * 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 [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4) ( 5)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4 年 12 月 * 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 [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5) (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4 年 12 月 * 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 [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 ( 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 ( 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 询比 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 询比 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 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 202 5年6 月 6 日至 202 5 年 6 月 9 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地点: 松溪县解放街 277 号电信 办公 大楼 4楼 ,中国电信 松溪 分公司办公室 。
3.3 获取方式:邮件至 查看完整信息 @ 189 .cn 获取 询比 文件,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 递交方式: 纸质、密封(正本一份) 。
4.2 应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 5 年 6 月 13 日 1 7 : 3 0前递交至 松溪县解放街 277 号电信 办公 大楼 4楼 。
4.3 唱价地点: 松溪县解放街 277 号电信 办公 大楼 4楼 会议室 。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 询比 文件的;
5. 询比 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注册
5.1 供应商须在购买 询比 文件后 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 注册网址: /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 比 公告 仅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MSS-PORTAL/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松溪 分公司
地 址: 松溪县解放街 277 号电信 办公 大楼 4楼
邮 编: 3 53500
联 系 人: 李颖锋
电 话: 0599- 2321351
电子邮件: 查看完整信息 @ 189 .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029628
采购人:【(盖章) 】 中国电信 松溪 分公司
2025 年 5 月 29 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 表中的空心框( □)项表示不适用本项目,实心框( ¢ )项表示适用本项目。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1. 2
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单位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松溪 分公司
(2)采购人联系方式: 0599- 2321351
(3) 询比 方式: √ 公开询 比 , □ 邀请 询比
(4) 询比 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 □ 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5)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2.1.1
询比 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询比 公告 / 询比 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2.1.3
询比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询比 文件中标识 【★ 】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3.1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
一、应答函
二、廉洁承诺书
三、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四、 报价表
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
1、响应人应按照 询比 文件的内容编写文件,并对 询比 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文件产生重大偏差,或响应人没有按照 询比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均会造成其被否决。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审委员会做出不利于响应人的评审。
询比 文件中带“★”条款或明确写明为“不可偏离条款”、“关键条款”的均为不可偏离条款,响应人对不可偏离条款应答“不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将导致其参选被否决。
2、 响应人必须针对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进行应答。
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读,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得遮
盖、隐藏,否则视为未提供。
封装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应答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正本一份。
3.2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1) 应答有效期为【 90 】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应答有效期不满足 询比 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
【 根据合同模板、技术规范书要求及报价表报价 】
4.1.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或邮寄递交】
( 2) 截止时间:【202 5 】年【 6 】月【 13 】日【1 7 】点【 3 0】分
(3)递交地点:【 松溪县解放街 277 号 办公 楼 4楼办公室 】
4.1.3
不予接收应答文件的其他情形
【/】
5.1
唱价时间和地点
唱价时间:【与 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相同 】(本项目不唱价)
唱价地点:【 松溪县解放街 号电信 办公 大楼 4楼会议室 】(本项目不唱价 )
6. 3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 本条 增加如下规定:按价款排名,最低价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特别申明:评审小组依据报价结果进行排序,折扣率相同的,处理顺序:1、在中国电信 松溪 分公司有过往服务历史的优先;2、商务等级高者优先;
【 9 】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本条增加如下规定: / 】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最 低有效报价的应答人为中选人。当 询比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如应答人只有2家,可继续组织 询比 ;如应答人只有1家,且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可与该应答人进行定向谈判。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 比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组织 询比 。采购范围、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 “询 比 公告 ”或者“询 比 邀请书 ”。
1.1.2 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询比 方式、 询比 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2应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 询比 有关的费用。
1. 3保密
参与 询比 活动的各方应当对 询比 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询比 文件
2.1 询比 文件 的组成
2.1.1 询比 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比 公告 / 询比 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 人另有规定的 , 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
2.1.2 询比 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 “ 询比 公告 ”或者“ 询比 邀请书 ”与 询比 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 “ 询比 公告 ”或者“ 询比 邀请书 ”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 采购人在 询比 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询比 文件的澄清 和修改
供应商对 询比 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 询比 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 询比 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 询比 文件的补充部分。当 询比 文件、 询比 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应答文件
3.1 应答文件的 组成 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 要求
3.3.1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 “ 询比 公告 ”或者“ 询比 邀请书 ”。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 应答
4.1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 2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 询比 文件另有规定。
4.1. 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第一章 “ 询比 公告 ”或者“ 询比 邀请书 ”要求获得本项目 询比 文件的;
3. 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 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应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 询比 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5. 唱价
5.1 唱价 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唱价,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5.2 唱价程序
唱价会议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 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应答文件 都应进行唱价。唱价内容填写在 “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 异议
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 询比 小组
评审由 询比 小组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 询比 小组成员名单在 询比 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 评审原则
询比 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 “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
6.3 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 询比 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 询比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询比 小组应根据 询比 评审情况编制 询比 总结报告并由 询比 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7. 采购结果确定
7.1 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 采购人应在 询比 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签订合同之前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 询比 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 询比 。
7.1.3 采用公开 询比 方式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 3日。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询比 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2 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 询比 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 询比 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 询比 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 对 询比 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比 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 询比 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 下表列举部分常用的评审因素,具体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
供应商名称
松溪 市本地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1、 营业执照有效,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其他符合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评审
资格条件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不得存在的情形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性评审
实质性响应(可细分罗列)
24小时内响应,紧急情况4小时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价格
价格评审依据
供应商不良行为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用
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的本次应答执行限制采购的处理措施的 ,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规则及 处理结果 上浮评审价格的比例 ;供应商存在多例相关 处理结果 的,累计 上浮评审价格 。
同一分包(标包)或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 及其 任一产品品类 涉及相关限制采购处理 结 果的 ,该分包(标包)或招标项目均应适用相关的限制 采购处理措施 。
[ 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限制采购”的规则进行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 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 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 可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
2.3 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子项
基准分
评分说明
基本评分项
资质
30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效质效材料 进行考评, 较完整资质30分,不完整得20分,无不得分.
工时费、1、普工费(天)用(清理、搬运、杂工等)2、 技工(天)费用(泥水工、木工、水电工、电焊、钢构等专业)
40
1、 普工(天)、本项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最低者得分20分、其次15分,再次10分,以此类推。
2、 技工(天)、本项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最低者得分20分、其次15分,再次10分,以此类推。 ,以此类推。
总价下浮 %
30
本项按上报下浮率从高到低排序,最高者为30分、其次25分,再次20分。以此类推。
加分项
过往合作评价良好以上加5-10分
评审标准
1.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评审程序
2.1 初步评审
2.1.1 询比 小组根据本章 评审办法前附表 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询比 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询比 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 询比 公告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 应答文件未按照 询比 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3. 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 询比 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 供应商有串通 询比 、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 不符合 询比 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 评审过程中, 询比 小组认为供应商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 询比 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询比 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4 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询比 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询比 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 1) 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 详细评审
询比 小组按照本章 评审办法前附表 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在评审过程中, 询比 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询比 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即合同文本]
小型装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名称: [ ]
发包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分公司
承包人 :[ ]
发包人合同编号:
承包人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小型装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 ]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 ]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
1.2工程地点: [ ]
1.3工程内容: [ ]
第二条 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 ]
2.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范,负责维护施工安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
第三条 质量标准
3.1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及现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工程的材料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3.2竣工验收:乙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7日内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四条 施工期限
4.1合同工期[ ]天,([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第五条 合同价款
5.1 合同价暂估 :[ ]元(大写:人民币[ ])。
本合同 价款 的所有支付由发包人 以 [ ] (银行转账、电汇、 支票 等方式) 付至承包人。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发包人信息如下:
开户行: [ ]
银行地址: [ ]
户名: [ ] 公司
账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地址: []
电话: [ ]
承包人信息如下:
开户行: [ ]
银行地址: [ ]
户名: [ ]
账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地址: [ ]
电话: [ ]
第六条 计价依据、付款方式、工程结算
6.1计价依据:
6.1.1工程竣工结算造价:
6.1.2工程竣工结算办法:
6.1.3结算造价计算依据:
采用的定额:根据 [ ]及省市有关规定编制。
6.1.4采用的造价信息:主材品牌价格及主要施工项目综合单价详见附件一,其它材料价格执行[ ]年[ ]月份[ ]旬[ ]县(市)工程造价信息。
6.1.5工程决算审计按甲方相关的送审管理规定执行。
6.1.6劳保费用按乙方核定的取费类别计取。
6.1.7 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调整,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签证规定执行。
6.2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付工程造价 [ ]%备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送审后付款至工程造价[ ]%,审计决算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 ]%,留审定价的[ ]%待保修期满后付清。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
银行地址: [ ]
户名: [ ]
账号: [ ]
地址: [ ]
电话: [ ]
6.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6.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6.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6.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 保修期
7.1保修期[ ]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2若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人为破坏造成的,乙方应及时修复,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由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8.2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双方随工人员办理签证后,则工期顺延。
8.3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内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竣工决算资料,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工程验收后 120天仍未送审的视为乙方对工程结算权利的放弃,甲方有权按照已付工程款直接办理财务决算, 乙方不再向甲方要求支付工程款项。
8.4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极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极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自由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8.5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说明违约行为和违约金的数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赔偿金支付给对方;如收到违约书面通知的一方有异议,应有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双方可就违约事宜进行协商。
8.6违约方确认违约责任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如果合同任一方因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共同认同的不可抗力原因,影响了合同的执行,则可根据受影响的程度顺延合同履行期限,这一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9.2但若一方违约在先,不得以此后发生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违约的责任。
9.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后果影响合同执行超过180天,双方则就未来合同的执行另行商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10.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则双方约定,有关诉讼事项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的签订地为 [ ]。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11.1本合同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签订生效之后,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应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明确。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12.1甲方委派[ ],乙方委派[ ]双方配合处理工地日常事务。
12.2本合同未涉及到的部分,均按《合同法》有关条款为准。
12.3 乙方承诺真实、准确提供竣工资料,并接受甲方关于现场审计的考核应用,具体考核办法为: [ ] 。
12.4 乙方保证送审材料的真实性,承诺结算误差率不得大于 8%。若审减率超过8%( 审减率 =(施工单位送审施工费金额-审计审定施工费金额)/施工单位送审施工金额*100% ),将承担审核费用;若审减率超过 10%,则每超过两个百分点,乙方将支付结算造价的百分之一累加作为违约金。
12.5工程送审要求:(1)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内完成工程送审;(2)对于经甲方敦促仍不送审的,甲方可采取EMS快递敦促函;(3)在敦促函通知时限内,仍未送审的,直接按照已付款办理结算。
12.6审计确认要求:(1)接到甲方转发的中介审计初稿后10天内,应正式反馈;(2)对于经甲方敦促仍不按时反馈的,甲方可采取EMS快递敦促函;(3)在敦促函通知时限内,仍未反馈的,视同同意审计意见。
12.7其他审计未尽事项,执行[ ]规定。
12.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相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附件一: 主材品牌价格及主要施工项目综合单价
附件二:工程现场签证单
附件三: 土建 (装修)工程施工单位自律公约
附件四: 土建 (装修)工程结算送审规定
附件五: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附件六: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分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 ]年[ ]月[ ]日
附件二:
工程现场签证单
单项工程名称:
签证单编号:
工程编号:
位置、范围: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证日期:
签证内容:(由施工单位填写)
一. 签证理由:
二. 工程量:(含计算过程)
附:简图(影像图)
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公章)
注: 1、本签证一式伍份,建设(委托)单位执二份,监理单位执一份,施工单位执二份,复印件无效。
2、本签证所涉及单价均以甲方有权审计部门审定的作为决算依据,不予签证单价。
3、材料签证要注明品牌、规格尺寸、质量档次、主要配件等能真实反映材料情况和价值的资料。
4、做法签证要附图表述,附图须经双方单位盖章认可。
附件三:
土建 (装修)工程施工单位自律公约
为进一步规范市公司本部土建 (装修)工程的施工管理,加强工程进度、质量、造价的有效控制,促进施工单位加强自律,切实兑现各项承诺和约束措施,特制订此公约,供施工单位对照遵守。
1、保密原则
( 1)在承接工程过程中,要坚持公平竞争,对竞争信息应当保密,不向任何竞争单位或个人透露有关工程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它信息。
( 2)在承接工程过程中,不得参与围(串)标活动。
2、诚实信用原则
( 1)承接工程后,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第三方。
( 2)要加强工程进度控制,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如期移交使用。工期延误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3)要及时整理工程结算资料,及时送审。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20工作日内报送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倘若逾期报送,按工程结算造价1%予以扣罚。
( 4)要确保工程结算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并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否则,可按审计后工程结算造价5%予以处罚。
( 5)要确保工程结算造价真实性、准确性,不得虚报工程量、高估冒算。工程结算造价误差率不得大于8%,若审减率超过8%,审核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若审减率超过10%,审核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同时每超过2个百分点将扣除审计后工程结算造价1%累加作为处罚金额。
( 6)工程质量保修要及时快速。保修期按2000年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自工程验收通过移交使用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廉洁自律原则
自觉遵守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杜绝工程建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现任何人索要非法利益时,负有及时举报的责任。
以上几个方面受约内容,施工单位(受约方)均无异议,均无条件予以接受,并遵照执行。
受约方:
日期:
附件四:
土建 (装修)工程结算送审规定
为了进一步落实精确化管理要求,规范土建 (装修)工程结算送审的管理流程,根据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内控流程相关要求,结合近年来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了《土建(装修)工程结算送审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送审时间
1、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将真实、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初步审核。
2、监理单位必须在收到送审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把关工作,形成初审意见,会同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报送建设单位审核。
3、建设单位必须在收到送审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监理单位初审意见的把关工作,并将确认后的送审资料报送审计部门。
二、送审资料
土建(装修)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原则上应一次送齐,必须按规定分类编制目录,打上编码,装订成册。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立项审批文件;若工程决算金额超立项批复额度的10%,应附超额度的批准文件
2.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劳保证明及涉及取费的其他证明资料。( 仅土建工程提供 )
3.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物资设备采购( 仅土建工程提供 )的招投标文件、合同、补充协议及附表
4.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仅土建工程提供 )
5. 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延期报告、 未完工程、未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
6. 工程施工图及会审纪要、工程竣工图
7.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及工程现场签证单, 分基期工作量划分签证( 土建工程提供)
8.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9. 工程结算书(要求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及编制人执业专用章 )、工程量计算书及 相关电子文档
10. 甲供设备(材料)使用确认单 , 领料单、缴料单、材料使用分析表, 通信工程涉及督导、服务费的设备报价清单
11. 测试记录
12. 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文件
三、送审考核措施
为有效促进施工单位加强自律,确保送审资料准确、真实、完整,送审考核执行附件三的有关约定。
附件五 :
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电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电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电信通信要害管理规定》《中国电信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发包人 /具体项目业主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双方签订《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第二条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消防系统建设改造工程,以及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发包人 /具体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具体项目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发包人/具体项目业主代表或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具体项目业主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工程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条发包人 /具体项目业主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资料及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五条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电信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第六条承包人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一)土建、消防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包括: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责任牌、安全纪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责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现场总平面图。
2、建筑材料防火防盗。
3、配备专用消防器材、救护器材。
(二)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
1、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施工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并须安装警示红灯。
(三)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
1、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七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制,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应指定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第八条承包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九条承包人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企业(承包人)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发包人 /具体项目业主通信设施、设备应予有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发包人 /具体项目业主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四)户外施工原则上不得在夜间或雨天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作业人员应佩戴发包人 /具体项目业主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七)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八)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二条除双方间施工合同及本协议书约定外,承包人并应当遵守下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不得在施工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二)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动火证》。
(五)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到发包人 /具体项目业主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第十三条承包人违反本协议书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之任一款的,应予改正,并应向发包人 /具体项目业主支付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如承包人累计 [5]次违反本协议书相关条款,发包人/具体项目业主有权解除双方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取消承包人参加发包人其他项目通信工程建设的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告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甲方: (盖章)
日期:
乙方: (盖章)
日期:
附件六
廉洁协议书
项目名称: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松溪 分公司
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招投标及商业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投标及商业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商业贿赂及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廉洁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承诺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
1.2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招投标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3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乙方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4工作人员及亲属不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
1.5招投标期间不单人约见乙方工作人员;
1.6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投标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
第二条 乙方承诺
2.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
2.2 乙方参与甲方的采购活动,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
2.3 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
2.4 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以及为请吃及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2.5 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
2.6 乙方不得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2.7 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不得有导致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3.1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可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组织调查核实,如属实,依据党纪政纪做出处分。
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0599 - 2321351
3.2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3.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按附件《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给予处罚。
3.4本廉洁协议书经甲方加盖承办部门印章、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松溪 分公司 乙方: (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
的处罚实施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应商切实履行招标法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加强对供应商遵守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以下简称 “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的管理,防范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确保双方合作业务可持续发展,保证福建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在相关管理办法与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供应商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福建公司的采购行为(以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为福建公司提供物资和服务等资源的企业或机构。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含主设备、终端、备品备件等)、材料、用品(含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软件(含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含设计、施工、监理、代理、集成等)、维护服务、营销服务(含广告、宣传等)、咨询服务等。
第三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是指供应商在参与福建公司采购行为过程中,违背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发生的违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公司及福建辖区内的电信分公司、子公司的采购实施部门在采购、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中对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行为的处理。
廉洁协议内容及规定
第五条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 供应商参与福建公司的采购活动,应按照福建公司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第七条 供应商不得向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 (“亲属”主要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第八条 供应商不得宴请福建公司工作人员以及为请吃及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第九条 供应商不得为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第十条 供应商不得擅自与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第十一条 除以上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有导致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处罚实施措施
第十二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廉洁协议规定第七、八、九条,( 1)所有发生事项的累计金额在2000元及2000元以下的,给予书面警告或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2)所有发生事项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一到两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3)所发生的事项累积超过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两到三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供应商出现第十四条情况的按照第十四条处理。
第十三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视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该供应商书面警告,致使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涉事地市分公司(含专业分公司)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四条 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视情节轻重,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 2人(含二人)以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三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3-5人(含5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6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5人以上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全省范围内10年以上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五条 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采购阶段的,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已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但合同尚未履行阶段的,终止签约。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终止合同履行,并解除合同,未履行部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两次及以上,在原有处罚基础上,以违规累积次数为倍数处罚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七条 违反廉政规定的供应商属于特大型供应商(与福建公司合作范围广及金额巨大存在长远战略性合作),无法取消供应商参与、实施资格的,可选择经济处罚方式处理;( 1)违反第七、八、九条的,按照发生事项累计总金额的100倍收取违约金。(2)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的,根据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收取5-10万元违约金,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收取60-80万元违约金。(3)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涉案金额的30倍收取违约金。
处罚实施流程
第十八条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违规违纪往来被发现或被投诉、举报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或省公司相关部门按按检控类线索报省公司纪委办公室,省公司纪委办公室进行纪律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涉及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报省公司纪委办公室后通报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根据通报情节和本办法对违约供应商提出处罚方案,经采购决策机构决策后对违约供应商发出处罚违约通知书并对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处理执行通知书。
第十九条 省公司采购决策机构是研究对供应商处罚的决策组织,省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是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第二十条 违规供应商采用更名方法逃避处罚的,只要原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原股东人数三分之一存在的新公司被视为原违规的供应商。违规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股东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其他公司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有参与及实施业务的,视同为违规应商。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福建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纪检监察机构、采购实施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共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
为加强合作伙伴诚信经营管理,提高合作伙伴的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合作伙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商业道德规范要求,诚信守法开展经营活动,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制定了《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以资合作伙伴严格遵守,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1. 适用范围
《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适用于与福建省内设立的中国电信分支机构签订合同的合同相对方(电信服务合同相对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相对方派出的项目实施人员,合同相对方应做好项目实施人员的诚信经营教育。
二、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
合作伙伴与电信公司合作的经营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行业准则以及电信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实施虚假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严重扰乱招标秩序、侵犯用户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不得破坏市场秩序,不得扰乱电信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二)诚实信用原则
合作伙伴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得实施损害电信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等方式诽谤、诋毁电信公司,损害电信公司的企业形象、商业信誉;采用欺骗、隐瞒等不诚信的方式套取电信公司结算款,损害电信公司利益;未经电信公司授权,擅自使用电信公司的企业名称、商标或标识对外宣传,或者实施以电信公司名义对外发布不当言论等损害电信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全面履行与电信公司签订的合同原则
合作伙伴应全面履行在福建区域内与电信公司任一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双方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若有任一合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构成违约情形的,电信公司有权暂停其他合同的履行直至违约合同争议事宜解决完毕。
(四)廉洁自律原则
合作伙伴应自觉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不得实施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电信公司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特定关系人以及其他导致电信公司工作人员遭受违规违纪处分或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三、 违反本守则的后果
合作伙伴违反本守则,中国电信福建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如下措施:
(一)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合作伙伴的违约责任。
(二)对福建省内设立的中国电信分支机构与该合作伙伴的全部合作项目结算款,采取暂停支付、终止支付、按照合同金额 10%-50%的比例进行扣罚等措施。
(三)解除或终止福建省内设立的中国电信分支机构与该
合作伙伴的部分或全部合作业务。
(四)将该合作伙伴列入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建立的合作伙
伴违规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列入集团公司建立的违规失信黑名单;情节特别严重的,列入三大运营商建立的违规失信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合作伙伴将在一至两年内被禁止参加相应等级区域的电信合作事项。
四、附则
本守则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我方已知悉本守则内容,并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本守则相关规定。
合作方名称(盖章) :
合作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技术规范书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装修施工遵循的规范、标准、技术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要求等内容。标识 “★”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偏离,需对标识“★”的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遵循的规范及标准如下: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号)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93号)
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2)
5.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7.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02)
8.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 (JGJ113-97)
9.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2001)
10.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
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6-99)
1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1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2005)
15. 《 2017年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包实施方案》(闽建办筑[2017]5号)
16. 《施工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闽建办建 [2017]3号)
17.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闽建建 [2016]17号)
18. 其他国家、地方和行业先行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及要求
注:国家最新颁布、执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及业主最新颁布制定的规范标准与原有旧规范不一致时,以新规范为准 。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 本章列举常用的几个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进行补充 ]
应答函
廉洁承诺书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报价表
应答函
应 答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以下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 项目名称) 询比 文件的全部内容, 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 ,我方将严格按照 询比 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我方承诺在 询比 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我方在参与 询比 过程中根据 询比 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 询比 相关的所有信息。
如确定我方成交: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我方承诺按照 询比 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 询比 公告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管理规则版本号:【 V20200722】,内容详见 询比 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应答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
我方承诺如有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对本单位投资的,投资者或本单位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26号)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 第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并被允许实施投资。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 / 无 /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XX年XX月XX日
二、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 1)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询比 ,为保证 询比 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 询比 ,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参与 询比 ;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与 询比 ,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订立攻守同盟;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询比 ;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 询比 小组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包括提供现金 (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 旅游等 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 (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 询比 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 询比 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询比 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 询比 活动;
不在办公场所、唱价评审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 询比 的过程和结果;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不以低于成本报价;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 :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日期: XX年 XX月XX日
供应商申明函( 2)
致 : 【 XX公司 ( 采购 人名称) 】
我司郑重承诺 :采购 人的企业员工或员工亲属均非我司的持股人、 实际控制人、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 、 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 的 经理、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人员) 。
若 我司存在故意隐瞒并影响本项目公平竞争的行为, 承诺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处罚 :
( 1)在合同签订之前,评 审 委员会将否决我司的投标 /响应, 同时, 采购人 将不予退还我司全额投标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如有)。若此行为被判定为违反《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采购人可依据该规则对我司进行处罚。
( 2) 在签订合同之后, 采购 人 将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不予退还我司全额履约保证金( 如有 )的权利。此外,若此行为被判定为违反《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采购人可依据该规则对我司进行处罚。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名称:
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
三、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根据规定使用本承诺书的项目,应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致:【 XX公司[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 “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 承诺 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与贵公司的合同 /协议(“合同”)约定,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 “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 “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
六、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个人信息或委托贵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或委托贵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本单位受贵公司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或本单位与贵公司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单位承诺按照与贵公司的合同约定处理,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 处理上述数据,严格遵循数据处理时限 。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 、 终止, 或其他贵公司认为必要的情况下, 本单位承诺按照贵公司的要求 对 个人信息等数据(包括 但不限于原始数据、 备份 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 ) 予以返还或者删除 ,且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 处理 的任何 上述 数据。 上述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本单位其他义务。 未经贵公司同意 ,本单位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上述数据。本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贵公司要求处理个人基于其主体权利提出的请求(包括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等)。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或知悉的贵公司和 /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 做好本单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设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 信息安全责任人 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本单位承诺配合贵公司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承诺利用网络发送的信息以及向贵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通过通信网络、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 , 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 ,不得 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 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 “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 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 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9、含有法律 、 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网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网络或者使用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传播、利用网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 、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 、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
8 、其他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 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
2、将 合同履行 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 方式 提供给第三方;
3、在 设备、 系统、计算机软件 等产品或服务 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 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
4、 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 、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 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 “中国电信”)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信运营的网络开展渗透测试;
7 、 法律法规规定或 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
十五、本单位承诺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 、 本单位承诺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权限并事先征得贵公司同意。
十七、本单位承诺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 及 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就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并配合贵公司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二十、本单位承诺同意并配合贵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提供或委托处理数据的数据处理行为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提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 二 、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将 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 三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 接到 通信主管部门、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10000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 四 、本单位 的 信息安全责任 人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二十 五 、本单位承诺要求并监督参与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 “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十 六 、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 , 与合同同时 生效。
承诺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日期: XX年 XX月XX日
[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原件。
2.代理商应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3.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 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
四、 报价表
报价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 名称: 2025-2027年 中国电信松溪分公司电源日常零星维修对外承包项目
采购项目 编号:
货币单位:元
序号
报价项目
计量单位
报价( 不 含税)
备注
1
可竞争项目造价下浮率 (K值)
百分比
( )%
“可竞争项目造价下浮率 (K值)” 限价最低值为 1 %,低于 1 %(不含等于 1 %)则为无效报价。
2
人工单价报价(含税)
元/每工日
普工 ( )元
技工 ( )元
人工单价(含税,元/每工日)限价最高值为 400 _元,人工报价高于 400 元(不含等于 400 元)为无效报价。每工日以8小时计。
3
质量
/
工程(电 源零星维护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布的竣工验收的( )标准
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4
保修承诺
/
( )年
填数字
5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抵扣税率
百分比
( )%
填数字
备注:
( 1) 电源日常零星维修 项目具有项目零散,施工地点分散(含乡镇),且项目事前不确定性、 对 服务要求高和特殊情况下需求紧迫等特点,参与 询比 供应商应立足企业自身实力,及本项目的特点进行理性慎重报价,风险自负。
( 2) 取费依据如下:
2.1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 等国家、福建省现行适用于房屋固定资产改良的规范性文件及其补充或调整文件 ,施工委托任务书下达时间如遇有新的政策性调整文件或出台新的政策文件,根据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调整或新的政策文件执行,以施工委托任务书下达时间为准。
2.2预算定额: 《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FJYD-101-2017)、 《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 (FJYD-102-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 《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FJYD-301-2017~ FJYD-311-2017) 等 国家、福建省 现行 适用于固定资产改良的规范性文件及其补充或调整文件 ,施工委托任务书下达时间如遇有新的政策性调整或出台新的政策文件,根据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调整或新的政策文件执行,以施工委托任务书下达时间为准;材料价格按照下达施工委托任务书当月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取。
2.3费用定额: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 17版)等 国家、福建省 现行 适用于固定资产改良的规范性文件 及其补充或调整文件,施工委托任务书下达时间如遇有新的政策性调整或出台新的政策文件,根据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调整或新的政策文件执行,以施工委托任务书下达时间为准;
( 3) 施工图设计费、施工效果图设计费、概预算编制费已包含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上述三项费用。
( 4)“不可 竞争项目 ”不参与打折。
询比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六、 营业执照(近期有中标项目或长期合作供应商不需提供)
第七章 其它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版本号 V20220120 )】
本项目将按照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 ( CTSC )( /ctsc-portal/ctscPortal )后在 “通知-系统公告”模块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