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次)单一来源公告
- 2025-05-27
项目名称: 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次)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编号: [350501]QZZ[DY]2025002-1
招标公司: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采购标的物: 办公场所租赁服务
项目地区:福建 泉州
# 项目概况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次)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501]QZZ[DY]2025002-1
2、项目名称: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永春医保分中心办公场所):
采购包预算金额: 24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1020000-房屋租赁服务 办公场所租赁服务 1(项) 否 按实际招标文件规定。 24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5-05-28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5-05-3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2025-06-03 09:30: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 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 2025-06-03 09:30:00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地址: 丰泽区东海大厦B栋9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宇烽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网址:
开户名: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7日
相关附件:
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次)([350501]QZZ[DY]2025查看完整信息001)-文件集.zip
附件: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次)单一来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