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各乡镇村医2025年度医疗责任保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5-25
项目名称: 闽清县各乡镇村医2025年度医疗责任保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CX-CS-2025-014
招标公司: 闽清县总医院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闽清县各乡镇村医 2025年度医疗责任保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JCX-CS-2025-014
项目名称: 闽清县各乡镇村医 2025年度医疗责任保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1 400元/年/人 元(人民币)
1-2 100元/年/人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1-1 400元/年/人 元(人民币)
1-2 100元/年/人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医疗责任险
1项
400元/年/人
400元/年/人
0
1-2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1项
100元/年/人
100元/年/人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磋商响应声明)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a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a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 上一 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a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a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a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是指提交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a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a9 无 行贿犯罪 记录承诺函
1、 供应商须 提供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函 。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a11 磋商 保证金
a12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 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①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中的序号a4、a5、a6、a7、a8的相应证明材料。)②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④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a1 3其他资格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5 年 05 月 19 日 至 202 5 年 05 月 23 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 3 :00至 5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 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10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 5 年 05 月 19 日起至 202 5 年 05 月 23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晶品1#楼写字楼2层05-10室(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书面登记报名 ,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 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5 年 05 月 28 日 09点 3 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 260号福州红星国际晶品1#楼写字楼2层05-10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 5 年 05 月 28 日 09点 3 0分 (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 260号福州红星国际晶品1#楼写字楼2层05-10室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 1:账户信息
购买 磋商 文件及 磋商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江滨支行
银行账号: 35050查看完整信息92
特别提示
1、 报价人 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 磋商 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 磋商 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 报价人 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项目编号:***、采购包:***)的 磋商 保证金 ”。
公司邮箱: fjcxgcgl@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总医院
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 30号
联系人: 陈建颖 22337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 260号福州红星 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06、07、08、09、10室
联系方式:潘自锋、杨斌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自锋、杨斌
电 话: 059187277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