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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太平镇林塘村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项目(第二次)

  • 2025-05-19

项目名称: 诏安县太平镇林塘村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FJXJY-2025-D008

招标公司: 诏安县太平镇林塘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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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026001 d0aefc3e-bb6c-4fdd-a0a8-f8ff62f5f765 2025-05-23 10:00:00.0

诏安县太平镇林塘村公益性生命公园

建设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诏安县太平镇林塘村村民委员会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方式 组织 诏安县太平镇林塘村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项目(第二次) (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 项目名称: 诏安县太平镇林塘村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项目(第二次)

2. 备案编号: /

3. 项目编号: FJXJY-2025-D008

4.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 (元) : 144798.99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元) : 144798.99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 (元) : 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 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诏安县太平镇林塘村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项目(第二次)

1

144798.99元

建筑业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 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 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 (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资质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 绿化 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类)。2、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响应无效。本采购包为工程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补充说明:

1、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谈判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2、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包含五险(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凭证),缺一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供应商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 1:不接受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 “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 202 5 年 05 月 19 日至 202 5 年 05 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 9 : 0 0 至 12:00,下午 1 5 : 00 至 17:30(北京时间) 。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获取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街梅中西路170号

7.3获取方式: 可以采用 现场获取、 电话、邮件 87663244@qq.com等渠道办理 , 采购文件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如需邮寄,邮费自理。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 年 05 月 23 日上午10点00分 ,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 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街梅中西路 170号)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谈判时间: 2025 年 05 月 23 日上午10点00分

10.谈判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街梅中西路170号。

1 1 .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 3个工作日。

12. 采购人:诏安县太平镇林塘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诏安县太平镇林塘村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方法: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街梅中西路 170号

联 系 人:小沈

联系方法: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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