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综合楼4-5层招租公告

  • 2025-05-13

项目名称: 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综合楼4-5层招租公告

招标公司: 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

项目地区:福建

免费查看原文

一、租赁标的: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综合楼综合楼4-5层(建筑面积4148.20㎡)拆分出以下3个标的:

标的1:信创产业园综合楼4-5层(建筑面积4148.20㎡)。

标的2:信创产业园综合楼4层(建筑面积2049.51㎡)。

标的3:信创产业园综合楼5层(建筑面积2098.69㎡)。

采用“先整体后分拆”的方式进行。将标的2及标的3作为一个整体(即标的1)进行招租,如有竞租方报名竞租标的1且符合报名条件,则对标的1组织竞价。若无人竞租标的1或标的1的竞价不成功,则组织对标的2、标的3进行分拆招租的竞价活动。

二、租赁期限:10年,免租期合计12个月(第1年给予3个月免租期,第2至10年每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其中,承租起止日期由《房屋移交书》确定的移交日期为起租日,最终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三、租赁底价(挂牌价)及租金递增率:租金底价为15元/月/平方米(含税);标的1的首年租金底价为746676元/年;标的2的首年租金底价为368911.8元/年;标的3的年租金底价为377764.2元/年;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每年月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每3年递增5%。

四、租金收缴及票据开立:租金按月结算,先付后用,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首年月租金。承租方缴交租金到指定账户后,收款方向承租方开具全额租赁发票。

五、租赁用途:仅作为生产厂房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不得用于销售和存放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禁止经营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和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

六、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七、承租方需接受的其他条件:(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方以标的房屋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3)承租人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水、电、卫生、公摊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等。(6)如因政府建设改造等,造成合同已无履行可能,承租方应无条件无偿地归还出租方,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补偿、赔偿等责任。(7)承租方装修房屋,应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承租方装修应符合消防规范,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因承租方设计及装修原因导至消防不合格,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借此理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方装修完成后3日内应当通知出租方审核,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若出租方在审核过程中认为装修存在任何问题,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整改直至出租方满意。(8)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保持装修原样交付给出租方,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八、 优先承租权:无优先承租人。

九、竞价方式:密封报价,价高者得。(1、若原承租方报价为最高价格,或者原承租方与其他竞租人的报价并列最高,则原承租方为承租方。2、若原承租方报价低于其他竞租人的报价,经组织方询问,原承租方愿意按照报价最高的竞租人报价承租,则原承租方为承租方。3、若原承租方报价低于其他竞租人的报价,经组织方询问,原承租方明确拒绝按照报价最高的竞租人报价承租或者2日内未答复组织方的,则以其他竞租人中报价最高的竞租人作为承租方;其他竞租人中出现并列最高报价的,则以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在前者确定承租方。如报价排名第一的其他竞租人中放弃租赁、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承租方条件的,组织方可以按照报价金额高低依次确定其他竞租人为承租方。)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若中标单位未能履行竞价投标承诺,我公司将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承租竞价人需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竞价保证金汇入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菲格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帐号:37640查看完整信息

十、招租信息发布渠道: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网站、和格实业网站、福建省菲格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租赁标的现场公告。

十一、时限及联系方式:(1)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0年8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 2023年12月31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2)咨询地点:福建省福州国家高新区南屿镇尧溪路3号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产业孵化楼12层。(3)联系方式:叶先生查看完整信息

福建省菲格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1日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