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人乳头状瘤病毒(HPV)核酸检测试剂盒(杂交捕获-化学发光法)医用试剂采购项目(三次)
- 2025-05-11
项目名称: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人乳头状瘤病毒(HPV)核酸检测试剂盒(杂交捕获-化学发光法)医用试剂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DHZB2025036-2
招标公司: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标的物: 医用试剂、人乳头状瘤病毒HPV核酸检测试剂盒
项目地区:福建 泉州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泉 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人乳头状瘤病毒 (HPV)核酸检测试剂盒(杂交捕获-化学发光法)医用试剂采购项目 (三次) (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 线下 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 项目名称: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人乳头状瘤病毒 (HPV)核酸检测试剂盒(杂交捕获-化学发光法)医用试剂采购项目(三次)
2.备案编号: 无
3. 项目编号: DHZB2025036-2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180000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180000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5 0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 (元)
预算总金额 (元)
所属行业
1-1
人乳头状瘤病毒 (HPV)核酸检测试剂盒(杂交捕获-化学发光法)DH3
96测试/盒 DH3
135000
人份
65.00
8775000.00
工业
人乳头状瘤病毒 (HPV)核酸检测试剂盒(杂交捕获-化学发光法)DH2
96测试/盒 DH2
9000
人份
45.00
405000.00
工业
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实际采购根据需求提供,按实结算。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 中小 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不适用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 [ 2024 ] 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供应商 特定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 所投货物必须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供应商 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 a、 供应商 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进口 产品除外; b、 采购 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 供应商 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采购 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供应商 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采购 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 的, 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 供应商 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 采购 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 , 供应商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采购 货物属于第二类 或 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供应商 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明细: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 货物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 所投标货物必须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中的医疗 器械 。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采购 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 供应商 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供应商 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明细: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 1:不接受
6.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采购包 1: 允许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7.1自采购公告发布即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 向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 谈判 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即日起 至谈判截止时间前一天。若有 更正公告,以 最后的 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1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的 供应商请到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 获取 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 获取采购 文件 及 办理 报名 登记手续的供应商其 谈判响应 将被拒绝。
8.2.2邮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 的供应商 请将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发送到 27290888@163.com 邮箱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 获取采购 文件 及 办理 报名 登记手续的供应商其 谈判响应 将被拒绝。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 5 年 04 月 27 日 下 午 15 : 3 0 时 (北京时间) 。 供应商应在此 时间 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 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 5 年 04 月 27 日 下 午 15 : 3 0 时 (北京时间),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 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若有 更正公告,以 最后的 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 本项目 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 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 700 号
邮编: 362000
联系人: 设备科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4.代理机构: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 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邮编: 362000
联系人:小冯 /张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 1 : 谈判保证金、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 3500查看完整信息961
若投多个采购包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项目编号: DHZB2025036-2 ****** 、采购包: ***)的谈判保证金”。
3、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一天以转帐、电汇等形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