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招标公告
- 2025-04-29
项目名称: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和安装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厦门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气相色谱 -质谱联用仪 采购和安装 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 出资本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邀请社会各 单位 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上参与投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因生产需要采购一套 气相色谱 -质谱联用仪 。
2.2 招标内容: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气相色谱 -质谱联用仪 采购和安装作为一个包件进行招标。
2.3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设备需求一览表。
2.4交货地点、工期要求:
交货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殿前四路 184 号 ;
工期要求:在中标通知书正式发出后的1 个月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且该期限不得超越 2025年 6月10日完成设备联调联试及验收(即交钥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同类货物的供货 业绩,并在 资质、信誉、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3.1. 1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 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网站( )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
3.1. 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2你单位 不可以 ( 可以 或 不可以 ) 组成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 具体数量 )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 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7 投标人存在如 围标串标 、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 、行贿 等违法行为 , 或者 存在 第二章 3.4.4 所列其他 情况 的 ,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8:30 时至 2025 年 5 月 6 日 8:30 时,登陆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上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新注册及添加合作单位事项请联系招标人联系人 )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11 日 8:30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