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金淘镇金淘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采购
- 2025-04-27
项目名称: 南安市金淘镇金淘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采购
项目编号: NANC20250231
招标公司: 南安市金淘镇金淘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
项目地区:福建 泉州
项目编号: NANC20250231
项 目 公 告
受南安市金淘镇金淘村民委员会委托(以下简称 “委托方”),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网络反向一次竞价 方式对南安市金淘镇金淘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意向竞价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NANC20250231。
2、项目名称: 南安市金淘镇金淘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采购。
3 、采购标的概况:
3.1. 最高控制价: 60000 元;
竞价人的报价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人工成本中须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待遇等费用。
① 项目地点 : 南安市金淘镇金淘村。
②项目范围 : 坐落于南安市西北部、金淘镇中部。其东边与金淘镇的时潮村、朵桥村相邻,南边与中心村交界,西边连接盖溪村和东溪村,北边隔着莲坑村和南丰村。
③项目面积 : 金淘村第三次现状土地调查范围,总面积 311.16 公顷。
④项目背景 : 南安市金淘镇金淘村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具备良好的乡村振兴发展基础。为充分挖掘潜力,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特启动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采购项目,旨在引入专业设计团队,为金淘村量身定制科学、可行的发展蓝图与实施路径。
3.2. 技术和服务要求:
①规划依据
a.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 年)》及福建省、南安市相关乡村振兴配套政策文件,确保规划符合上位要求,精准对接政策扶持方向。
b. 《南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金淘镇相关规划资料,保障村庄规划与区域发展协调统一,统筹考虑城乡融合发展要素。
c. 金淘村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地貌测绘图等基础资料,以科学合理布局各类项目,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冲突与浪费。
②方案成果
a. 《南安市金淘镇金淘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包括项目背景、现状概况、发展定位、产业布局、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等内容。
b. 项目实施方案,针对重点项目(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精品游览路线工程等)制定详细的方案、预算方案、进度计划及质量保障措施,确保项目落地可行,具备实操性。
③设计服务内容
a. 基础调研:深入金淘村开展实地调研,收集人口、土地、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民俗文化等详细数据,分析村庄发展优势与瓶颈 ;
b. 产业振兴规划:结合市场需求与本地资源,规划金淘村产业发展方向,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业等主导产业,设计产业园区布局,提出产业合作模式与品牌建设策略,助力农民增收;
c. 生态宜居规划:对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全方位规划,包括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确定污水处理模式、管网布局、处理站点选址及工艺选型)、垃圾处理规划(设计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广智能垃圾分类设施)、农房风貌提升规划(制定闽南传统建筑风格改造导则,选取示范民居进行设计改造)、公共空间优化规划(规划建设村庄公园、休闲广场、步行绿道等公共设施,提升村民生活品质)。
d. 乡风文明与治理规划:规划建设文化礼堂、村史陈列馆等文化阵地,设计文明乡风宣传活动方案,制定村规民约优化措施,搭建智慧乡村治理平台,涵盖治安监控、村务公开、村民互动等功能模块,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④设计服务周期
a. 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基础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初稿。
b. 创建方案初稿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后 30 天内,提交创建方案深化稿。
c. 创建方案深化稿经委托方组织相关领导、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后 90 天内,完成最终版创建方案。
d. 在项目实施阶段,根据委托方需求,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服务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⑤质量标准
a. 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福建省、南安市现行有关乡村振兴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及政策要求,确保规划合法合规,具备前瞻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b. 提交的方案成果需通过委托方组织的相关领导、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确保规划贴合金淘村实际需求,得到村民认可。
⑥其他要求
a. 知识产权归属: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使用或转让。
b. 保密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相应保密条件,并接受委托方查验。工作中涉及的涉密数据或文件按机密级管理,成交人务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无失泄密问题发生。
3.3. 交付地点:委托方指定地点。
3.4.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120 个工作日内。
3.5. 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3.6.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 否。
3.7. 验收方式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应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以及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4 、支付方式: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项目方案纳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批准名单(公示)后(不包含实际库及预备库)。
5、交易保证金:1000元。
( 1 ) 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竞价人指的是意向竞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价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 “交易保证金” 字样。
( 2 )若竞价成功,竞价人即成为供应商,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将于本中心收到供应商与委托方签订的《南安市金淘镇金淘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采购合同》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未被确定为供应商的竞价人,本中心在确定供应商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 3)若意向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价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价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供应商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农商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开户账号: 90702查看完整信息0777
6、特别提示:
( 1)本公开竞价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南安市金淘镇金淘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采购合同》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 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各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竞价看板或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报价采用减价的方式,最低有效报价的竞价人即成为该标的的供应商,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 4)本公开竞价项目,须有3个以上(含3个)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当通过本中心竞价资格审核的意向竞价人达到3个以上(含3个)时,本中心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竞价人的竞价用户名予以激活,竞价人的竞价用户名激活后,即可在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
( 5)本中心将自确定供应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7、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 2)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建筑行业乙级、市政行业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3)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8、对供应商办理成交手续的要求: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 2)成交手续的办理:
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将交易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签署《成交确认书》,本中心收到签章的《成交确认书》及上述款项后将向流转交易双方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
( 3)供应商签署《成交确认书》时,供应商与 委托 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并生效,供应商 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 采购合同,并按采购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采购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 4 ) 《成交确认书》、采购合同签署方式:
①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 供应商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四楼 450 室)签署《成交确认书》;
②电子签章《成交确认书》:供应商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个人中心按页面提示进行《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③现场签署采购合同 : 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签订通知书》至委托方处签署采购合同;
④电子签章采购合同:供应商收到《合同签订通知书》后,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个人中心按页面提示进行采购合同的签署;
在使用前,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同意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 5)本中心在收到经流转交易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
( 6 ) 认可采购合同约定的条款;
( 7)其他详见采购合同。
9、对供应商供应服务的要求:
( 1)必须能提供《公开竞价文件》中的全部服务。
( 2) 必须 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10、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 3) 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
( 5)城乡规划乙级、建筑行业乙级、市政行业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资质到期,需另外提供延期证明文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意向竞价人 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11、公告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 月 6日。
12、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 2025年5月6日 17:00:00。
意向竞价人应至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账号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竞价看板或竞价大厅内查找竞价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价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价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价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价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委托方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14、网络反向一次竞价:
( 1) 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报价时间从 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7日 10:00:00。 当通过本中心竞价资格审核的意向竞价人达到 3个以上(含3个)时,本中心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竞价人的竞价用户名予以激活,竞价人的竞价用户名激活后,在报价时间内,竞价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高于最高控制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低报价者。最低有效报价的竞价人即成为该标的的供应商,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 2) 报价只要不高于最高控制价即为有效报价;
( 3)委托方和 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公告。
15、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或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小程序 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16、意向竞价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价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 、《南安市金淘镇金淘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采购合同》 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 2025年5月7日 9:00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17 、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披露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18、若本项目标的未成交,则本公告终结。
19、交易服务费: 按照本中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收费标准向供应商收取交易服务费 。
20、接受投诉部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pierce0011@qzcq0595.com
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 Ο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