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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招标文件

  • 2025-04-26

项目名称: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招标文件

招标公司: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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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5-04-16 10:50 信息来源: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范围须包含结构补强)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5-09 09:40: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平台上传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万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2,562,841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开标时间 2025-05-09 09:40:00

开标地点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否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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