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人民政府坂里乡路灯亮化工程(二期)
- 2025-04-23
项目名称: 坂里乡路灯亮化工程(二期)
项目编号: 盈乐[2025]招013号
招标公司: 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路灯亮化工程
项目地区:福建 漳州
竞争性谈判采购 公告
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人民政府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 坂里乡路灯亮化工程(二期) (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盈乐建设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坂里乡路灯亮化工程(二期)
2.项目编号: 盈乐 [2025]招01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55935.63元(含暂列金28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844583.35元(含暂列金28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坂里乡路灯亮化工程(二期)
1.00
预算审核价为 955935.63元(含暂列金28000元)
项
建筑业
否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 按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 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 “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 2025年4月23 日至4月27日( 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 。
6.2获取地点及方式: 漳州市华安县迎宾路城南廉租房小区 6幢206室, 电话咨询报名。
7.采购文件售价: 200元/份。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4月28日09时30分,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京元南路 92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谈判时间及地点:时间: 2025年4月28日09时30分 ,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京元南路 92号。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
11.采购人: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人民政府
地 址: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法: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盈乐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漳州市华安县迎宾路城南廉租房小区 6幢206室
联系人: 小李
联系方法: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