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物质供应采购竞争性磋商
- 2025-04-18
项目名称: 三明市沙县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物质供应采购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HJZB2025-031
招标公司: 沙县消防救援大队
项目地区:福建 三明
> 项目概况
> 三明市沙县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物质供应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长泰南路20号金泰加油站综合楼四楼、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幢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5-031
项目名称:三明市沙县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物质供应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089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8.089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技术和服务要求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三明市沙县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物质供应采购
1(项)
1280899.00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鼓励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 至 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长泰南路20号金泰加油站综合楼四楼、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幢202室
方式:纸质版或电子版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金鼎城15栋四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金鼎城15栋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标书款及服务费专户(公司账户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
开户名: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
帐 号:3500查看完整信息22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沙县区金明东路213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长泰南路20号金泰加油站综合楼四楼
联系方式:小李、小吴 查看完整信息、8259969 邮箱:smhjzbdl@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小李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8259969 邮箱:smhjzbdl@163.com
附件:报名登记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