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2025-SFCX-023-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等一批设备-采购公告
- 2025-04-18
项目名称: 询价采购-2025-SFCX-023-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等一批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2025-SFCX-023
招标公司: 厦门市第五医院
采购标的物: 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
项目地区:福建 厦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SFCX-023
项目名称: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等一批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2.4万元
采购需求: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等一批设备1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单位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询价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9)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对投标产品的要求: 1、第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扫描件。 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
(1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供应商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下午17:00时止。
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节假日除外。(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供应商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sfcx0592@163.com,并致电查看完整信息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办理报名手续且取得纸质版采购文件视为报名成功,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供应商报名表》致电查看完整信息领取)。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报名的供应商仍应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4)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包1: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10:00
提交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3号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开标室。
提交方式: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询价小组全部签到完成后
开启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3号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第五医院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民安路101号
采购人联系人:林工
采购人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3号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联系人:王锵、陈琳萍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