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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民委员会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寨安防火道路硬化工程

  • 2025-04-17

项目名称: 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寨安防火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编号: NANC20250213

招标公司: 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安防火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地区:福建 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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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ANC2025021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至诚泉南招 [2025]009号 的 灯光村寨安防火道路硬化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 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为 19.9487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为灯光村寨安防火道路硬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87518 元 (下浮系数K值为: 6%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8.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任何问题,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2)中标后三天内需签订施工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3)材料进场前需提供配合比检测报告,商混要提供开盘鉴定报告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 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前,通过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 采取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9280095-5、查看完整信息

4.3注:因该项目涉及到坟墓及林木等问题,由中标人自行协调处理;有意向投标人应事先向招标人了解项目的现状等有关情况,有必要现场踏勘,以确保投标人中标后能够按规定顺利施工。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5年4月23日17时00分前到账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3500 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1)采用现金或电汇形式提交: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或(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开具电子保险保函应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在线申请。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名: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账 号: 在线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 年 4 月 24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 4009280095-5、查看完整信息 )。

7.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张贴、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qz/index)上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民委员会

地址: 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

联系人: 黄先生

移动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安市江北大道南翼商务大厦 24楼

联系人: 小黄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网址: /

联系电话: 4009280095-5、查看完整信息

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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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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