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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医疗器械耗材(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 2025-04-15

项目名称: 采购公告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医疗器械耗材(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医疗器械耗材医用器械耗材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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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医疗器械耗材

(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为满足中心业务开展需求,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规范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医疗器械耗材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关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器械耗材询价采购项目

2.2025年医疗器械耗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采购总预算金额不超过9.9万元/年。

3.按中心耗材验收要求分批次交货,具体耗材种类、数量按实结算,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一次。本项目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年。中标后,若出现供应商无法按承诺时间内提供服务或产品不合格,中心有权解除合同。

4.本中心采购医用器械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器械和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等。主要包括: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护理材料和敷料、低值易耗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医用耗材。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所提供医用耗材必须是具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卫生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合格产品,且应质量可靠、价格优惠、供货方式灵活、资信好、售后服务有保障;

3.所提供的产品须在其审批经营范围内;

4.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 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未在中心使用过的医用耗材,如需试用,供货商应无偿提供;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7. 本项目明确禁止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擅自更换投标时承诺的器械耗材品牌、规格或型号,确保器械耗材质量与投标文件一致。 若因不可抗力或停产等特殊情况需更换,供应商应提前书面通知采购方,并提供充分证明材料。采购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更换,且更换的产品质量不得低于原投标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须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3.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a.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b.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需在有效期内;c.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d.所投产品若属三类医疗器械耗材必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e.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需在有效期内。卫生消毒用品需提供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4.供货企业具备配送服务保障能力,保证常规采购计划在48小时内送达,紧急采购能在4小时内送达。提供售后保障文书或质量保证协议书,注明配送运输工具;

5. 报价表(含常用、不常用和三类医疗耗材) 详见附件1 , 报价表请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存于U盘内),单独密封。 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含税报价(包含包装、运输等) ,需为全部项目报价,不接受部分项目报价;

6.供应商承诺函(详见附件2);

7. 应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企查查”网站(/),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8.可根据实际情况,响应供应商可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专业服务能力,提供福州地区医院供货的相关服务能力证明资料。

备注: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材料装订成册; 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报价表需用文件袋单独密封。 四、 递交响应文件 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 2.递交材料时间: 2025年4月15日(周二)至2025年4月21日(周一) , 共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家签室 4.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工农路206号 5.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形,投标人响应文件将会被拒收: (1)逾期送达指定地点; (2)响应文件未合格密封。 五、 评审办法 1.审核资质及材料,若出现供应商未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不满足上述要求等情况,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2.评审办法 (1)本次采取三家以上(含三家)公司进行报价,由中心 采购招标小组 进行综合评定。在满足医疗设备使用的需求的情况下, 采购招标小组 根据综合评议总分由高往低,确定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和第三候选人; (2)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由本中心 采购招标小组 讨论决定成交供应商; (3)本项目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申报,如有恶意竞争嫌疑,将由 采购招标小组 商定做出取消资格处理,并 依照排名顺延递补。 3.结果公示:遴选出的供应商在本中心公众号和院内公开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七、 本次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

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4日

附件1:报价表 附件2:承诺函

仓山区临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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