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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科试剂采购项目

  • 2025-04-14

项目名称: 海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科试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FZZH-2025010

招标公司: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检验科试剂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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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科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科试剂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 投标人 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 FZZH-2025010

2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 、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 100%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 .2特定条件:

采购包 1 、 2、3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 (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 服务类 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 批发业 ”。

5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 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 202 5 年 04 月 14 日至 202 5 年 04 月 21 日上午 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6.2 报名期限内,报名期限内未按规定方式办理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202 5 年 04 月 14 日至 202 5 年 04 月 21 日上午 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 ZHZX845@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与质疑。

7.3、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 ,售后不退。

7.4受邀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第6.1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未报名的投标人本招标公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 202 5 年 05 月 06 日 10 时 00 分 。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 5 年 05 月 06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0.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1、以上如有变更,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 网址 / ) 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2、采购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平潭县潭城镇东门庄 98号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方法: 059124281195

13、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 261号名城广场17层

联系人:付玉、刘敏、郑丹、王展

联系方法: 查看完整信息

14、本次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应将本次采购(招标)理解为政府采购与招标,相关制度以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

15、 发布媒体: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

附 1:账户信息

缴交报名费、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王庄支行

银行账号: 7341 1101 8260 0109 137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项目编号: ***保证金) ”。

3、采用银行转帐形式,在本项目 投标截止时间前 汇达本招标公告指定的帐户,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附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7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7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75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1

潭城院区检验科试剂采购项目

1 .00

400000.00

批发业

1-2

岚城院区检验科试剂采购项目

1 .00

100000.00

批发业

1-3

澳前院区检验科试剂采购项目

1 .00

250000.00

批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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