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文甲码头广场临时摊位房招租
- 2025-02-27
项目名称: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文甲码头广场临时摊位房招租
招标公司: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国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福建 莆田
公开招租公告
1、 招租 条件
本 招租 项目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文甲码头广场临时摊位房招租 已经批准进行公开 招租 ,本次公开招租采取现场多轮书面报价方式竞价。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国发投资有限公司 。
2 、 项目概况和 招租 范围
2.1项目地点: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开发区
2.2招租内容、规模 :建筑面积 160 平方米 。
2.3用途: 商业。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人不得改变承租各临时摊位房的用途。相关临时摊位房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或相关实施方案未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人不得在租赁临时摊位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租赁期间承租人自主经营,其一切债权债务和民事或刑事责任概与出租方无关。
2. 4 租赁期限: 本项目租赁期限为 1 年。( 起租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
2.5租金: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 160㎡。月租金21120(元/月)(含税)起。(注:①不包括物业管理费、通讯费、水电费及在出租经营过程中应由承租方负担的费用。)本项目租金半年一付,承租人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书》后,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清上半年的租金,后续租金在租期满半年的3个工作日内付清。租金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全部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承租资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承租人。
3.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无需),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4 投标人参加本招租活动 (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 招租 文件的获取
4.1 招租人 自 2025 年 02 月 27 日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人公示栏、租赁标的现场发布 招租公告。
4.2 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0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03 月 13 日,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百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信城市家园 6号楼1103 ) 购买招租文件。投标人报名须提交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租文件每份售价 10 0元(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03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信城市家园 6 号楼 1103 开标室 。
5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租人 不予受理。
6、 特别说明:如遇到政府征用或政策性拆迁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租人 :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国发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开发区 ;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
联系人: 韩先生 ;
代理机构: 福建省百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信城市家园 6号楼1103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联系人: 小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