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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与资格预审公告

  • 2023-09-05

项目名称: 福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与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E3509810902100209001

招标公司: 福安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地质勘察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与运营维护

项目地区:福建 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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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E3509810902100209001

相关标段(包)编号:E3509810902100209001001

公告源URL: /EpointWebBuilder/pageRedirectAction.action?cmd=pageRedirect&locationurl=/&infoid=81189715-3445-4cc2-b0de-8f37a44aeae4

统一交易标识码:政务信息公开

公告标题:福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公告内容: Repor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已由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安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福安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安市各乡镇(不含城北街道、城南街道、阳头街道)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1006座,其中行政村新建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污水处理站291座,新建采用化粪池+回田、化粪池+人工湿地的污水处理站27座;自然村新建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污水处理站49座,新建采用化粪池+回田、化粪池+,其中行政村新增污水管长度为181.29km,新增接户管长度为166.7km;自然村新增污水管长度为106.9km,新增接户管长度为213.632km ; 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经审查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有权调整本项目建设规模、运营内容和进度,要求中标人分期设计、建设等,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设计任务书接受招标人要求,不视为招标人违约,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招标人作任何补偿。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建设运营一体化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主要为福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与运营维护的全部内容,具体如下:①勘察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所需的地质勘察;②设计范围和内容:地形图修测和补测、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③施工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含设计变更施工图)所载明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施工和所有污水处理设施水质调试合格。④采购范围和内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永久设备设施的采购。⑤运营维护范围和内容:完成工程验收且经招标人确认后纳入运营维护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的运营维护、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等,运营期结束后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等 。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2.4.1工程总承包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67687.5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65687.54万元,勘察费为600.00万元,设计费为1231.29万元,智能化平台建设费用为168.70万元; 2.4.2运营维护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6683.07万元,其中污水系统运维费2187.69万元/年,智能化平台运行费用70万元(项目全服务周期包干价),配件备品采购费50万元(项目全服务周期包干价)。 2.5.项目实施期限要求: 2.5.1建设工期:总工期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出水水质经第三方连续3天检测合格之日止,包括设计、施工周期、调试周期; 2.5.2运营维护期:3年,各批次工程(单项工程)建设工期结束后即进入运营期。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制定的勘察,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并满足发包人要求,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7.2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2.7.3施工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4运营维护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其中对于项目涉及村庄范围内已建、新建处理规模大于500吨/日(含)的站点,出水水质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其余设施则按照《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19)执行。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如下: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投标人可将主体工程设计进行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要求。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人),由承担工程总承包任务(包含主体工程设计任务和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和承担运营任务的一方组成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含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应约定由承担工程总承包任务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可将主体工程设计进行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分别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或市政给排水(或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给排水(或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9.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和其分包单位均须满足);(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4)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定标方法: 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0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南街道棠兴路806号20层,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szzxywyb@126.com

电话: 0593-6797918,传真:0593-6797918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szzxywyb@126.com

电话:0591-28059651,传真:0591-28059651

联系人:谢先生、吴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

联系电话:0593-21303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68

公告发布时间:2023-09-05 01:56:51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09-05 08: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3-09-26 09: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9月5日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3 年9月26日09时00分00秒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9-26 09:00:00

开标时间:2023-09-26 09:00:00

文件售价:0.0

文件售价币种:人民币元(CNY)

文件售价单位:元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9月26日09 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公告发布责任人:政务信息公开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政务信息公开

交易平台系统标识码:政务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政务信息公开

数据时间戳:政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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