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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公安局长桥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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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屏南县公安局长桥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司: 屏南县公安局

采购标的物: 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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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屏南县公安局长桥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已由 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屏南县公安局长桥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屏发改审批[2026]1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屏南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屏南县公安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屏南县长桥镇长桥村新街111号 ;

2.2.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一栋多层公共建筑,建筑层数为3层,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规划高度12.29m,建筑消防高度12.90m。建筑占地面积为541.00㎡,总建筑面积为1531.80㎡,建筑密度为11.64%,容积率为0.33,绿地面积为1633.51㎡,绿地率为35.14%。设置机动车停车位3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2个(其中电动自行车停车位31位)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属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由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337069(其中包含暂列金额4041元)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达到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本招标项目无业绩要求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2)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的要求执行。(3)一级建造师应按(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执行。福建省二级建造师应按(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省份按照相应省份有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最新文件执行。(4)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诺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投标人若存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承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应按《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要求足额补缴10万元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10月14日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屏南县公安局

地址: 屏南县古峰镇国宝路201号 ,邮编: 352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联系人: 龚斯杰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置业小区11号楼4梯2层 ,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张发雄 ,联系人: 李姗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

联系电话: 4009980000、查看完整信息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屏南县古峰镇长汾社区梨园路1号中心城市广场2幢11层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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