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2026-09-23
项目名称: 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司: 福建环三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地区:福建 宁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2026-09-29 17:3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10-16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10-16 09: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 - 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 - 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已由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 [2023]J010137 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宁德市蕉城区园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福建环三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专项债 , 招 标 人 为 福建环三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慕仁路、横屿路、朝天路3条市政道路,1个尾水工程,其中①慕仁路设计起点与天德路平交,路线往南延伸,设计终点位于朝天路交叉路口,道路全长约0.342km,规划路幅宽度38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双向四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②横屿路设计起点与天德路平交,路线往东南延伸依次与规划路平交,设计终点与国道228平交,道路全长约 1.237km,规划路幅宽度45m(近期实施路幅宽度35m),双向六车道(近期双向四车道),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横屿路管线均按远期实施,远期仅实施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③朝天路设计起点与规划路平交,路线往东南延伸,设计终点与国道228平交,道路全长约1.648km,规划路幅宽度 35m,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④尾水工程:利用已建泵站(规模为 1.2 万吨/天)进行污水压力管道设计,De560 泵站出水压力管沿现状防洪堤脚敷设至现状村道,下穿拉管跨海后敷设在现状防洪堤路中,继而接入育仁支路现状 DN400 污水管,最终接至规划门下污水处理厂。污水管建设长度约 2.2km(含拉管跨海段0.2km)。对已建泵站进行改造换泵,流量不变,扬程调整到 20.5m,功率调整为 55kw。本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特殊路基、交通、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监控、绿化工程、挡墙工程、尾水工程、基槽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规模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等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暂按 24887.3628 万元(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7]670 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 60% )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暂定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470.3271 万元× 1.0 (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高程调整系数)×( 1-60% ) =188.1308 万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65 个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 人注册人员应满足 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 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等级为 一 级。
3.6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7 其他资格要求: ( 1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 [2017]241 号)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2 )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 [2021]2 号)的要求执行。( 3 )根据《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综〔 2025 〕 3 号)规定,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取消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投标人数量多于 10 家时,从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10 家入围评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4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根据“闽发改规 [2023]7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诺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在《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 0 元填写。投标人若存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承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应按《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要求足额补缴 3 万元投标保证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环三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1幢301室 ,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联系人: 陈派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 ,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联系人: 王仕荣(项目负责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查看完整信息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路 84 号九号城市广场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