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中医院医技综合楼档案整理数字化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8-12
项目名称: 宁德市中医院医技综合楼档案整理数字化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HCCG[2026]宁字第033号
招标公司: 宁德市中医院
采购标的物: 档案整理数字化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宁德
宁德市中医院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宁德市中医院医技综合楼档案整理数字化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 项目名称: 宁德市中医院医技综合楼档案整理数字化项目
2 .项目编号: HCCG[2026]宁字第033号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4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45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0 .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宁德市中医院医技综合楼档案整理数字化项目
1.00
45000.00
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否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 .2特定条件: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里规定的提供。 注:本项目为 服务 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特定资格项 1
供应商须在市级及以上档案局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 加盖公章 )
5 .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 1: 不 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 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获取
6.1 竞争性谈判文件 获取期限: 202 6 年 08 月 11 日起至 202 6 年 08 月 14 日止 , 北京时间上午 8:30至1 2 : 0 0,下午 15 : 0 0至 18 : 0 0时( 周末及 节假日除外)。
6.2 竞争性谈判文件 获取期限内, 供应商在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项目信息 , 通过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6.3获取地点及方式: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 供应商将需将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发至本公司邮箱: fjhcxm@163.com, 邮件发出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人员予以告知。代理机构核实后即将谈判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2) 谈判 文件售价为 0元人民币(电子版),50元人民币(纸质版),如需邮 寄 ,另加 3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谈判 文件售后不退。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 6 年 08 月 19 日 9:00 (北京时间)
8、 截止 时间及地点: 202 6 年 08 月 19 日 9:00 (北京时间)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室(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中融中央悦府 8栋1单元2902室)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公告期限
9.1 谈判 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3个工作日。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宁德市中医院
地址: 宁德市东湖路 16号
邮编: 352100
联系人: 陈 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中融中央悦府 8栋1单元2902室
邮编: 352 1 00
联系人:小 吴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