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一分公司永安至小陶闽GY7711经营权发包方案公示
- 2026-08-11
项目名称: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一分公司永安至小陶闽GY7711经营权发包方案公示
招标公司: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一分公司
项目地区:福建 三明
根据市交运集团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一分公司永安至小陶闽GY7711经营权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发包项目基本信息
1、线路信息:永安至小陶班线、途经站点为 无 ;日发班次 1 班,线路单程 60 公里,行管部门许可经营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9年06月30日。
2、车辆信息:
序号
车牌号
购置时间
座位数
车辆品牌
车辆等级
1
闽GY7711
2018/9/18
19
晶马牌
小型中级
3.经营期限: 壹 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管理费最低限价为1100元/月。
5.报名资格:(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经营模式
采取非全额履约保证金公车承包经营模式(履约保证金16600元)。
三、费用缴交和结算
1.中标方应当向发包方足额交纳月承包费车辆管理费按中标价、车辆使用费 500 元、营业税及附加含额定税,其它超出部分税金由经营者承担。保险费1857元、旅客意外伤害责任赔偿保障金791.6元、车船税40元、卫星定位费60元等;中标人须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时,一次性缴清当年度旅客意外伤害责任赔偿保障金;车辆保险到期前,须足额缴清下一年度车辆保险费。
2.在承包合作经营期限内,中标方应自行承担营运客车所消耗的燃油、轮胎、材料、维护、修理、检审、驾驶员工资等费用及营运班线上征收的各种桥渡、通行费、营运站点的客运代理费等一切车辆营运成本。
3.中标方承包期间的运输单据和客凭由发包方统一开具,收入结算由发包方统一安排,每月25日(12月为31日)为当月结算截止日。
四、评定办法
1.本次发包项目采用如下评定办法:以车辆管理费 1100元/月作为最低限价,投标方所报价格须为整数,非整数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最终将从所有有效报价中,选取报价最高者中标。
2.同等报价的情况下,以相同报价为最低限价进行下一轮报价,选取最高报价者中标。
3.若报名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开标;若仅1人报名时,中标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
五、风险揭示
1、市场风险:客运市场需求受经济、政策、竞争、季节、突发事件等影响,可能导致客流下降、收入减少甚至亏损。
2、成本风险:燃油、路桥费、维修保养、保险、人工等成本可能上涨,挤压利润空间。
3、安全风险:道路运输存在固有的安全风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承包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可能面临高额索赔和经营中断。
4、政策风险:国家或地方关于道路客运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票价管理等可能调整,影响经营。
5、车辆风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重大故障或事故,导致高额维修费用或停运损失。
6、合同风险:承包方需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可能面临违约金、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等处罚。
7、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六、其他事宜
1.签订合同后,经营期内不减免车辆管理费。
2.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对发包内容有异议的个人或单位,请在公示期内的正常上班时间,到公司办公室反映并以书面形式提交(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全的异议不予受理。
七、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一分公司办公室
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八、联系方式及公示时间
1.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8日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一分公司
2026年 8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