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霞浦县2025年强化渔业品牌建设奖励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 2026-06-26
项目名称: 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霞浦县2025年强化渔业品牌建设奖励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招标公司: 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项目地区:福建 宁德
各有关申报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5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渔业现代化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5〕3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霞浦县2025年强化渔业品牌建设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支持类型及奖励标准。
培育“渔家电商”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培育福渔优品“渔家电商”,支持拓展网络市场,扩大水产品销售,助力实体经济,赋能传统产业。对在福建注册并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福建产地水产品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支持对象及数量。
支持县内相关渔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品牌获评主体等,培育“渔家电商”产业2项。
若申报单位超出支持数量,则优先从省海洋与渔业局强企惠渔平台优选库中选择。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全套材料编制连续页码,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严禁活页装订。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须同步报送对应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内容完全一致。
1.封面:详见附件;
2.申报材料总目录(请标明申请报告、文件及所有附件材料的具体页码范围);
3.项目申请报告;
4.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5.申报项目相关佐证材料;
6.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材料编制规范整理成册,于2026年7月19日前报送至县海洋与渔业局,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资金拨付
强化渔业品牌建设奖励资金项目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发放,待完成申报条件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励资金。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箱:603277295@qq.com)
附件:霞浦县2025年强化渔业品牌建设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封面
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