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翔安区祥吴六里一号美地雅登1-1#楼社区商业楼招租公告
- 2026-06-26
项目名称: 关于厦门市翔安区祥吴六里一号美地雅登1-1#楼社区商业楼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 厦吉兴招〔2026〕27号
招标公司: 厦门盛源吉兴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福建 厦门
厦门 盛源吉兴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市翔安区祥吴六里一号美地雅登 1-1#楼社区商业楼 招租公告
厦吉兴招〔 202 6 〕 27 号
招租 人厦门 盛源吉兴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拟对 厦门市翔安区祥吴六里一号美地雅登 1-1#楼社区商业楼 以公开招租方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信息
标的房产
建筑面积(㎡)
租赁用途
美地雅登 1-1#楼社区商业楼
1620.65
商业
1.标的房产以建筑面积为计租面积,并作为物业服务费及其他需要按照面积计算费用或款项的计算单位;
2.附件1《位置示意图》,示意图仅作参考识别用途。
二、租赁条件
租金底价
32413元/月,含税
租赁期限
9年6个月,自交付之日起计
加价幅度
每次加价不低于 200元/月
递增率
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 3%
租金支付原则
先付后用,按每 叁 个自然月度为一个支付周期
履约保证金
按 3个月租金收取(租金标准按最后一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计算)
租赁优惠
给予 6 个月租赁优惠期,其中,装修优惠期 3 个月,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算;经营优惠期 3 个月,为第 2 个租赁年度起的前 3 个租赁月度。租赁优惠期内免收租金,但物业管理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及水电等能源费用仍需正常标准缴纳。
交付
按现状交付,交付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返还
恢复原状,经招租人同意保留现状的除外
其他
其他详见附件 4《房屋租赁合同》。
三、物业管理
本项目 物业管理单位为厦门晟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中选人须接受该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 租赁范围内的物业管理责任 由中选人 自行承担 。 本项目 物业管理费为 1.2 元 /㎡/月(含税)、日常专项维修资金为 0.2 元 /㎡/月(含税),公摊水电费、自用水费、自用电费据实结算。物业管理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公摊水电等均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 由 中选人 自行向物业管理单位或相关收缴单位缴交。租赁期间,若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标准调整或物业管理单位更换的, 中选人 应按调整后的费用标准缴交。
四、费用支付
1.履约保证金:从中选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 抵扣 , 抵扣后有剩余竞租保证金的,则继续用于抵扣首期租金;竞租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履约保证金的,中选人 应于 租赁 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历日内补足。
2.租金:先付后用。按 叁 个 自然 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中选人应当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日历日内支付 首期租金 ,除首期租金外, 中选人 应当于每个支付周期最后一个月的 2 0 日前(若 2 0 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日)向 招租人 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
五、招租方式
公开招租。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由招租人组织其 通过网上竞租管理系统进行竞价竞租,并按照 “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六、招租平台
1.公告发布:厦门市国资委官网(/)、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及厦门市产权交易中心()。
2.竞价平台:招租人 网上竞租管理系统。
3.结果公示:招租人确定 中选人后,将在轨道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并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未中选竞租人不再另行通知。
七、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应当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竞租人经营的品牌须为连锁品牌,该品牌在厦门市已开业门店数量不少于 10 家,且单店经营面积均不得低于300㎡ ( 竞租人须明确经营品牌,每家门店需提供该品牌的房屋租赁合同 /合作经营合同及门店实景照片,并加盖竞租人签章 ) 。
3 .竞租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竞租:
(1)曾与招租人有拖欠租金等违约情形且尚未支付的;
(2)曾与招租人或其关联公司有诉讼未解决的;
(3)曾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竞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
(6)近五年存在因拖欠租金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等情形的:
(7)被列入招租人企业内部承租信用负面名单的。
八、竞租竞价
(一)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
标的房产
竞租保证金
美地雅登 1-1#楼社区商业楼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
2.缴交时间:竞租人应在 202 6 年 7 月 9 日 1 7:30 前 按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标准向招租人缴交竞租保证金。
3.竞租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 厦门 盛源吉兴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账 号: 35查看完整信息21759
4. 注意事项:
( 1)如缴交竞租保证金账户非竞租人账户,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上注明代竞租人缴交,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招租人,如涉及退款将直接转入竞租人账户。
( 2)竞租保证金转账时应注明“标的名称+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本账户,存入或转入其他收款账户均视为无效。
(二)报名确认
1.竞租人必须通晓招租公告规定的条款内容,一旦竞租人参与报名的,即代表竞租人完全认可本 招租公告的全部条款内容, 并接受本次招租的《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房屋 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1-4)。
2.竞租人须在 202 6 年 7月9日1 7:30 前 向招租人提交《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第三条 “报名确认”规定的报名材料 及资格证明材料。
3 . 材料提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 88号地铁大厦A座 10 楼(不接受邮寄)。
4 . 联系电话: 柯 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 三 )竞租资格审核
招租人接收竞租人的报名材料并不等于竞租人已满足竞租资格条件,本招租项目设有资格审查环节 ,招租人 在竞租人提交报名材料后 根据本公告规定对竞租人的竞租资格进行审查。招租人将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向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提供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的网址及账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 四 )网上竞租须知
1.网上竞租管理系统操作培训时间:202 6 年 7月 10 日 10:00-11:30。
2.网上竞租时间: 202 6 年 7月 10 日15:00-15:30,其中,15:00-15:15为自由竞租阶段;15:1 6 -15:30为限时竞租阶段。
九、其他
( 一 ) 标的房产权属方为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未办理产权证明,未设立抵押权。
( 二 ) 招租人按招租标的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标的房产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标的房产于 2012年10月26日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房屋及主要附属设施设备 现状以 附件 4《 房屋 租赁合同》所附现状图及《主要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为准。 除《主要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以 外 的 租赁房屋内现存的其他设施、设备及内部装饰装修,均为原承租人自行添附 , 招租人不承担任何修缮、更换及瑕疵担保责任。 租赁房屋投入使用年限 较长 ,设施设备存在 自然老化、损耗及潜在故障 等 客观情况 , 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即视为充分知悉房屋及设施设备全部现状与潜在风险,须在报名前 自行对该房屋 、 设施设备 及装修情况开展 全面审慎 的风险 评估 。 竞租人 一经 报名 并中选,即视为竞租人自愿按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 现状接收承租标的房产 , 自愿承担房屋老旧、自然损耗带来的全部使用风险。中选后,中选人 不得以设施设备 老化、损坏、故障、装修瑕疵等任何事由 ,向 招租人 主张租金 减免 、延长租期、赔偿损失 、 解除合同 等任何权利 。租赁期间, 除 房屋主体结构固有缺陷 或招租人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 损坏 外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一切自然损耗、故障、损坏,均由中选人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招租人不承担任何维修及补偿责任。 租赁期间,中选人 因自身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 及 附属设施设备进行 改造、 更换、升级 、 加装、拆除等改动的 , 须按要求提前报招租人审批, 相关费用和责任 及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纠纷 均由 中选人 自行承担。
( 三 ) 竞租人 应自行评估并充分了解招租标的现有质量、现状设施条件、用途以及其他功能(如正常的水电条件、消防条件等)、周边营商环境、整体布局及相对应的配套设施等各类事项是否满足自身经营需求和经营使用,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中选人 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任何赔偿责任。
( 四 ) 在竞租标的房产前, 竞租人 应知晓其装修报建所需手续及经营所须的相关证照,并应当对标的房产能否实际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及证照的现实可能性进行核实,并在开业前自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经营所需的消防报建(如有)等各项许可手续及法定执照,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障碍或风险, 中选人 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产权人主张任何赔偿责任。
( 五 ) 标的房产仅限于 中选人 使用,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 中选人 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房产 整体 转租、亦不得以合作经营等方式变相 整体 转租 , 否则视为 中选人 根本违约。
( 六 )中选人 不得在租赁房屋范围内设立 “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 七 )中选人 返还租赁标的房产前,应将标的房产恢复原状或招租人要求的其他状态,即交还的标的房产应达到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付标的房产时的原状(自然磨损除外)或招租人要求的其他状态,但是经招租人同意按现状接收的除外(如招租人同意按现状接收的,招租人无需向 中选人 作出任何补偿)。
( 八 ) 竞租人存有欺诈或隐瞒的行为,招租人有权拒绝、取消其竞租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九 )中选人 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包括维修维护、安全管理、违约责任等)详见附件 4《房屋租赁合同》。本招租公告与《房屋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十 ) 若因非招租人原因以及招租人招租时无法预见的变化,致使招租人无法与中选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招租人应向中选人退还竞租保证金,中选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责任。
( 十一 ) 若中选人未在中选后 1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含逾期、拒绝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中选人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如该竞租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中选人前述行为而导致招租人遭受的损失时,中选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
1.《位置示意图》
2 .《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
3 .《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4 .《房屋租赁合同》
厦门 盛源吉兴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 6年6 月2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