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漳港街道渡桥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 2026-06-26
项目名称: 长乐区漳港街道渡桥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 QS(CS)2026-017号
招标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渡桥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长乐区漳港街道渡桥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受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渡桥村村民委员会 的委托, 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 长乐区漳港街道渡桥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 QS(CS)2026-017号 。
2. 招标内容: 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渡桥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 。
3. 招标内容及要求: 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3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资格承诺函
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格式详见 招标 文件 )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投标人 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5.1购买时间: 202 6 年 6 月 26 日起至 202 6 年 7 月 3 日,每日 9 : 00 至 12:00,15:00至17:30 。 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5.2购买地点: 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 8层18单元 ) ; 获取方式:【 A.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须至我司进行书面登记。B. 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售价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fjqs_0115@126.com】 。
5.3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含光盘)售价 2 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7.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 202 6 年 7 月 17 日 09 : 30 之前提交到 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厅(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 8层18单元 )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8. 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 202 6 年 7 月 17 日 09 : 30 ;
8.2开标地点: 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厅(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 8层18单元 )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福建省国资 采购 平台( 网址 ) 。
10.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分法
11.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渡桥村村民委员会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渡桥村林朱 263号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 8层18单元
邮 编: 35000 1
联系人 : 胡丽梅、刘必云、钱宁宁
电子信箱: fjqs_0115@126.com
13、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帐 号: 427376851164
注: 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 注明 “ QS(CS)2026-017号 保证金 ”的字样,以便更有效地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 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 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合同包含税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 1
长乐区漳港街道渡桥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1(项)
667602.00 8000
注:
1 、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 、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 招标人 有权终止协议,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